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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发布“拍照搜题”广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提示

时间:2021-11-04阅读:编辑: 回忆来源: 红星新闻网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四川各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相关媒介(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的提示。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提示涵盖校外培训广告的发布平台、发布内容以及发布形式,特别提到不得发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广告,不得制作、发布含有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情绪等内容的广告。

一、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广告牌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二、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三、不得制作、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各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培训广告。

四、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证书,或者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培训广告。

五、不得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等内容的培训广告。

六、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培训广告。

七、不得制作、发布含有“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广告。

八、不得制作、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的广告。

九、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十、不得制作、发布含有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情绪等内容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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